无障碍阅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本市动态

武都: 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 2024/09/11| 来源:本站原创| 专栏:本市动态| 访问次数:22

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重点物资、宾馆、饭店及旅游市场价格的稳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陇南市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二、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内容要填写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宾馆、饭店、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相关经营者,严禁利用节假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四、各商场及市场零售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自觉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优惠促销活动。对降价处理销售的商品,必须保留降价前七日内实际销售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严禁价格欺诈。

     五、各旅游景区、交通、出租行业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并在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捆绑收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价格刺客”等旅游乱象的发生。

     六、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自觉整治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节日期间价格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陇南市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