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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出台37条举措力争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发布时间: 2024/09/04| 来源:兰州日报| 专栏:营商环境| 访问次数:31

       今年以来,兰州市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部署要求,采取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不断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近日,兰州市出台了《兰州市政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举措》针对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全面帮助服务各类企业、推动强化涉外法治建设等6个方面的工作出台了37条政策措施,力争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严格规范涉企司法行为

  《举措》明确指出,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在处理商事纠纷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金融审判领域风险预警,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要提高涉公司类案件审结率,规范行使执法司法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行使执法司法权,统一法律适用,实现执法司法标准统一,提升执法司法专业化水平。要审慎适用涉企强制措施,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举措》强调,严格涉企行政执法,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依法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严格执行“两轻一免”清单。妥善审理政府招商引资合同纠纷案件,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纠正违法提高市场准入、限制公平竞争的行政行为。针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

  《举措》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贯彻落实涉企刑事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对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刑事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不得认定为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强化对企平等保护,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在保护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产权的同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举措》提出,要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做到“应收尽收”,实现法定时限内审结率100%,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案件100%公开。提供高效便民利企复议举措,建设完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运用“两法衔接”机制,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推动构建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互相衔接,仲裁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补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服务保障破产事务办理,全面提升办理破产案件质效,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进一步清理执行积案,提高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建立对企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举措》要求深入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整合治安、交管、户政等警种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保障。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高效运用相关“线上 线下”工作平台,全力做好服务企业发展。优化出入境业务办理。对在兰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各高校、中小学,如需集中外派员工参与境外项目或外派学生参与研学,企业员工和学生可凭单位介绍信及名单原件开通绿色通道,集中统一办理出入境证件。因商贸业务需要多次往返的,入境后可以换发3年内多次入境有效商贸签证。

  《举措》强调要全力创建“无证明”城市,全面升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攻坚提升“双公示”数据质效。健全“无事不扰”工作机制。建立对企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举措》要求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清障拔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阻碍、破坏、插手干预全市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对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催收非法债务、恶意阻碍生产、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破坏营商环境、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主要包括: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商业贿赂、虚假广告、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举措》强调要规范公司职务犯罪立案,依法惩治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加大涉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开展追赃挽损、资产处置等工作。严厉打击涉企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对涉企电诈案件中涉案账户快速冻结、止付,快速返还被骗款项,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同时要求防范打击民事虚假诉讼,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面帮助服务各类企业

  《举措》指出,全市政法机关要深入开展“包抓联”企业活动,对在兰重大建设工程和市列重大建设项目全部落实“一企两警”,实行“点对点”“一对一”服务。要构建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应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压降企业维权成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分流率60%以上,诉前调解成功率70%以上。《举措》要求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依法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要建立营商主体投诉维权“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举措》还就推动强化涉外法治建设和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育等工作提出了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