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20| 来源:人民网| 专栏:司法公信| 访问次数:2
近日,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免耕播种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巧妙化解双方积怨,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既高效解决了困扰双方多年的欠款纠纷,又保障了农业生产有序推进,以司法温度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据悉,原告宫某伟与被告滕某雷之间系亲属关系,宫某伟系土地承包者,滕某雷系从事农业机械服务的个人。2021年春耕时,双方口头约定,由滕某雷为宫某伟播种其承包土地中的70垧,当时约定每垧地500元工作费。前期宫某伟为了滕某雷能及时播种完毕,预付其两万元做前期费用。后来国家免耕播种补助款下发,每垧地补助560元。滕某雷一直没有返还宫某伟预付的两万元及每垧地国家补助费与工作费60元的差额,共计滕某雷共欠宫某伟24200元。这几年宫某伟每年都在讨要此笔欠款,但滕某雷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给,至今未付。故将其诉至德惠法院请求依法判决,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孙永德考虑到该案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关系农户切身利益,且双方系口头约定、证据相对零散,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矛盾、影响后续生产合作,于是决定将调解作为优先化解路径。
孙永德仔细梳理案情,先后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分别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一方面向滕某雷释明双方口头约定的免耕播种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告知其拖欠补贴款项不仅违背诚信,更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安抚宫某伟情绪,说明滕某雷当前的经营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和专业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滕某雷当庭给付宫某伟服务费17000元。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这场拖延多年的免耕播种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涉农纠纷无小事,司法护航显担当。此次成功调解,是德惠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德惠法院将继续聚焦涉农领域纠纷化解,畅通绿色通道,强化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衔接,以更柔性、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守护农户“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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