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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生源费”就可入读名校?当心有诈!

发布时间: 2024/12/09| 来源:广州日报| 专栏:风险提示| 访问次数:24

     “你放心,我有关系,这件事包在我身上。”“只要钱到位,就没有上不了的学!”……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就读“名校”成为不少家长追求的目标,可一些不法分子趁机设下圈套,谎称交纳一定费用就能办妥,实际上是想骗走钱财。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一起以帮弄“学位”为幌子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涉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2021年7月,为小孩学位发愁的钟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温某,温某表示“有门路”能帮助钟某孩子办理心仪名校的入学学位,但需要提前支付“生源费”5万余元。钟某通过手机银行将款项全额转账给了温某。

  然而,收到“生源费”的温某将钱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一段时间后才向温某表示无法办理,并将费用全部退还给钟某。

  因心存侥幸,2022年1月至5月期间,温某以相同的作案手段,谎称自己可安排学生入读某名校为由,分别骗取林某20万余元、吴某30万余元及李某170万余元。

  然而,随着开学日期的临近,林某等人发现迟迟未收到孩子的入学通知,遂向温某要求退费,但均无果。

  2023年5月,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查,温某在以“学位”为幌子进行诈骗的同时,还以自己有能力介绍方某到某学校食堂上班为由,骗取了方某40多万元。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虚构、捏造事实,以自己可以办理某名校的内部渠道入学或预留学位为由,多次收取他人“生源费”,诈骗他人财物并非法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考虑到温某认罪认罚,且案发前已退回给被害人部分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为此,法院判决被告人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同时追缴温某的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凡为父母的,莫不爱其子。经办法官指出,本案中,温某正是利用被害人爱子心切的心理实施诈骗,为了能让孩子就读重点名校托人找关系,以求通过非正常渠道办理升学。这种对名校的崇拜及望子成龙的急切心情,使被害人轻信了温某掌握名校入学资源的谎言,看似在走“捷径”,反而让孩子错失其他的入学机会,到头来悔之晚矣。

  法官为此提醒,各位家长在面对升学的各种信息时,要保持理性和警惕,不要盲目相信社会传言,这些往往是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学生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择校观,遵守公平公正的竞争规则。

  同时,广大家长要及时关注学校的官方招生政策和入学要求,根据教育部门的正规程序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求证,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