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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免费”送礼品?当心信息泄露

发布时间: 2024/04/30| 来源:现代快报| 专栏:风险提示| 访问次数:18

      街头“免费领礼品”的场景很多人都遇到过?只要扫一扫,就有小礼物赠送。工作人员不断强调,手机进行一个简单操作,就能免费获取小礼物。遇到不会的老年人还会热情上前指导,甚至直接拿过手机帮忙操作。殊不知,就是这短短几分钟,你的个人信息将被泄露,各种没听过的平台会以你的名义进行注册,麻烦事也接二连三地到来。

  2021年至2022年10月间,被告人小哲和姐姐小金及妻子小月,多次在江阴市澄江街道某超市门口等地摆地摊,以赠送牙膏、牙刷等生活日用品为诱饵,骗取大量中老年人被害人信任以获取其手机号码,再将被害人的手机号码等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小张等人。

  小张等人使用小哲提供的手机号在购物、游戏平台注册新用户,平台给被害人发送注册验证码后,小哲等人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验证码提供给小张等人。小张等人冒用被害人身份注册平台新用户后,赚取购物、游戏平台专门面向新用户注册提供的补贴。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间,小哲从小张处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5386元。小金于2021年4月至10月间,负责帮助小哲摆地摊招揽客户并以上述方法获取客户手机号及验证码。其间,小哲于2021年9月从小张处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5515元。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哲、小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共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被告人小哲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小金属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小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小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其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小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小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表示,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监管制度也愈发完善,不法分子为了逃避监管,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需求也愈发迫切。很多老年朋友因为对信息网络知识掌握不深,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瞄准”的对象,仅仅通过一些廉价生活用品为饵,却骗取到重要的个人身份信息。该案中,被害人的手机号码被用于注册、套取各大平台的优惠、补贴,而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中具有社交功能的账户更有可能被再度贩卖成为不法分子的“人皮面具”,被进一步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不知情的被害人因此被司法机关追查,而真正的犯罪分子却会逍遥法外。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关爱家中老人,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路边的不明二维码、“免费”小礼品不扫、不领,决不能轻易向陌生人交出自己的手机、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遇到无法判断的情况及时与家人联系核实,不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