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本市政策
发布时间: 2024/11/22|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专栏:本市政策| 访问次数:21
陇政办发〔2024〕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陇南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预案》《陇南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