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重要指示要求,在残疾人救助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服务、困难重度残疾人关爱帮扶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增进残疾人福祉,不断健全完善残疾人救助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全力促进残疾人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四个“完善”,不断健全残疾人救助保障体系
通过优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制度,健全完善残疾人救助保障体系。一是完善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陇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通过精准认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成员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进行单人户施保。目前,全市共有低保残疾人30468人(其中单人户保6144人)。二是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制定《陇南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将因残无劳动能力情形拓展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目前,全市保障残疾特困人员8045人。三是完善规范临时救助政策。制定《陇南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家庭成员因残疾,在康复治疗训练、适配辅助器具等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按支出型进行临时生活救助。今年以来,因残救助866人次88.34万元。四是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持续拓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将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全面实行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通过信息比对“主动办”,在线申请“网上办”等方式,实现“应补尽补”。全市共有5.69万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今年累计发放资金8713.7万元。
二、聚焦三个“全力”,加大特殊残疾人救治康复服务
我们始终将特殊残疾人救治康复服务作为提升残疾人福利服务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一体化推进落实,有效提升了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一是全力救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托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全力救治精神障碍患者。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现收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98人(其中“三无”对象95人),对各县区民政部门送治的特困、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相关费用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费用全部由民政兜底保障,在有效康复治疗的同时,保障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今年,还通过门诊、复诊回访等形式服务各类精神障碍患者1.5万余人次。二是全力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印发《陇南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今年围绕“提质增效年”目标,安排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8万元,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社区康复服务400人次。文县积极争取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为13个乡镇250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上门诊疗、药品发放、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的社区康复服务,有力保障其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武都区、成县、徽县、康县、宕昌县、西和县依托现有医疗资源,为2900名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康复服务。三是全力实施专项慈善救治项目。实施全省“救助贫困脑病患者·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在组织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配合兰州脑病医院集中进行筛查,对16名脑病患者进行免费手术及康复治疗。配合实施全省“巩固脱贫攻坚博爱助残”项目,通过组织集中筛查,统一协调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兰州手足外科医院为全市145名手足畸形患者进行了免费手术治疗,有效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赢得了社会普遍赞誉。
三、奉献一颗“爱心”,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关爱行动
按照“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建设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结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当好“爱心家人”。广大结对干部用心用情联系交流,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慰问,精神关爱与物资帮扶并重,扶智与扶力并举,解困纾难、帮办实事。今年以来,全市结对困难重度残疾人18575人,联系交流9.31万人次,走访探视6.06万人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04万个,帮办实事1.52万个,资金帮扶492.79万元;全市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18期988人次,帮助39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争取资金288.9万元,救助康复残疾儿童754人次;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178.5万元,为51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争取资金483.3万元,为1740名残疾人提供居家照护和集中托养服务,有效解决了困难重度残疾人社会认同度低、情感交流少、关心关爱不够等问题,有力提振了他们的生活信心,在全市上下营造了崇德向善、扶残助残、守望相助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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