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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武都:对全区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进行“百日攻坚”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 2024/08/22| 来源:武都生活网| 专栏:专项治理| 访问次数:50

     为进一步保障公共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防治大气环境污染,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近日,武都区公安局召开烟花爆竹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对全区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进行“百日攻坚”专项整治。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杨勇同志主持召开,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金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要按照《陇南市武都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武都区烟花爆竹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采取“打防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压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推动落实安全措施,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严密防范因烟花爆竹管控不到位引发重大爆炸案件、事故。要积极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燃放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纠正一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打击处理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单位和人员,收缴销毁超标、伪劣、非法烟花爆竹,确保我区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安全管控。交警大队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管,逐环节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运输安全事故。从严审查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申请材料,严格道路运输许可,特别是要认真审核启运地申请运输信息,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确认。二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隐患整治。各派出所要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检查;要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落实烟花爆竹个人实名购买和销售可疑情况报告制度;要联合应急管理部门拉网式排查本地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以及曾经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调处家庭、邻里、婚恋等方面纠纷冲突,严查各类私藏私存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督促零售网点在经营场所及周边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周边试放烟花爆竹。三要严肃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各派出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排查、联动执法,对重点区域部位开展排查整治,从严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治安管理大队组织有资质的公司及时销毁,严禁各部门对查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变相处理。

     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村社微信群、抖音、微博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的危害性和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要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推进群防群治,拓宽线索来源,通过落实宣传和奖惩措施,使管控非法烟花爆竹的政策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