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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6/28| 来源:徽县财政局| 专栏:诚信建设万里行| 访问次数:37

     今年以来,徽县财政局切实规范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促进采购人诚信自律,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失信行为。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强化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要求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同时,认真执行信用处罚公示机制,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互联网 监管”平台,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

     三、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充分借助政府采购工作群、公众号、官方网络平台等宣传方式,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鼓励采购人学习和探讨政府采购业务,相互交流意见和看法,进一步强化采购人责任意识,规范采购行为。

     三、深化采购改革,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托省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促进政府采购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现已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贯彻落实政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促进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运用和共享。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把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作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中的核心内容,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诚信履约践诺氛围,有力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