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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魏萍

发布时间: 2022/06/01| 来源:文明康县| 专栏:诚信个人风采| 访问次数: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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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萍,女,回族,中共党员,现任城关镇人民政府司法所长。自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城关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临时调整担任此项工作的城关司法所长魏萍同志迅速转变角色,尽快熟悉创城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创城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7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该同志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确保了工作的圆满完成。一是深入学习,吃透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有关工作,通过学习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好创建任务落实。二是对照目标,明确责任。按创建指标要求,细化方案,落实到人,明确责任感,提高迎检工作认识,促进参与创建。三是明确重点,狠抓落实。迅速请示主要领导召开相关社区(村)创城工作推进会、并积极联系职能部门负责人协调,同时积极联系物业公司,对城中村(赵坝、咀台)环境卫生,楼院牛皮癣广告、凤凰谷AAA级旅游景区、白望路沿线各村卫生等突出问题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实行长效管理机制。四是按时保质,做好台帐。安排专人,将镇村上交的原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做细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五是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围绕学习宣传“六争六评”的道德品质,组织“学道德模范,促社会和谐”“讲文明、讲礼貌”等活动,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镇主要出入口和集镇区、中心村设立创建文明城市大型公益广告牌十余块;下发一系列宣传画和宣传手册,各村纷纷利用广播、黑板报和横幅广告等宣传手段,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在迎评期间,该同志工作吃苦耐劳,坚决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面对2020年突发的“8.12”暴洪灾害对城关基础设施的破坏,与城关干部职工一起排除万难,着力抓好灾后重建与创城各项工作,她具体工作认真踏实,每天在一线现场工作,主动提高创建工作标准,每天坚持早中晚三次创建范围内的巡查,对辖区内的城郊结合部的创建、楼院在创建过程中敢于动真碰硬,不耐其烦的上门给住户做思想工作。在她的努力下,城关镇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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