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8/23| 来源:文明康县| 专栏:诚信个人风采| 访问次数:473

刘菊艳,女,中共党员,该同志自从警以来,始终自觉抓好自身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铭记于心,信念坚定,工作热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8年来,在公安局户政、出入境窗口岗位上兢兢业业,数十年如一日,坚持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细心做好每一件工作,耐心解决群众的每一个问题。2021年7月被康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康县“最美警察”。
刘菊艳工作作风踏实,牢记宗旨为人民,她在窗口工作期间,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审批事项、延长服务时限、提高办证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亲民、爱民、便民、利民新气象。刘菊艳同志不忘初心,坚持倾心为民办实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2019年“我入户、我排摸、我发现、我献策”工作中,派出所排摸出各种不能在政策范围内解决的疑难户口问题,针对这种的情况,她加班加点对派出所反映上的户口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制定解决办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各派出责任到人,深入村社调查取证,属于县局审批的材料及时审批,派出所权限范围内的派出所直接办理,疑难户口提交党委会议共同研究讨论解决。2019年,先后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问题321人,在康县公安史上是史无前例。
作为窗口民警,她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她的大事,把群众的满意当作她工作的目标。用她的热心、诚心和耐心去感动群众, 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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