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25| 来源:礼县政法| 专栏:本市动态| 访问次数:16
金融稳则社会稳,民生安则民心安。2026年以来,礼县综治中心聚焦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坚持法治与情理并重,联合进驻中心律师不断优化调解机制,积极推动借贷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通过耐心沟通与专业调解,促成多起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了维护金融秩序与促进社会稳定的双赢。
案例一
被申请人孙某(化名)因拖欠房屋贷款,与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县支行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提交调解申请,经进驻中心律师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孙某于2026年1月7日已向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县支行偿还预期贷款本息13300余元;被申请人孙某承诺自2026年2月起,按《个人贷款/担保合同》的约定,继续按期向申请人偿还剩余贷款本息。
案例二
被申请人周某某(化名)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贷款,与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县支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申请人提交调解申请。进驻中心律师主持开展调解工作,律师充分听取双方诉求,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与权利义务,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在平等自愿、友好沟通的基础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得以顺利化解。申请人周某某于2026年1月26日已向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县支行偿还逾期贷款本息32100余元;申请人承诺自2026年2月起,按《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的约定,继续按期向申请人偿还剩余贷款本息。
案例三
被申请人赵某(化名)、吴某(化名)因拖欠房屋贷款,与申请人礼县兆庆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合同纠纷。申请人提交调解申请,经进驻中心律师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互谅互让,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被申请人赵某、吴某承诺,分期向申请人礼县兆庆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垫付的2022年9月至2025年12月的房屋贷款共计36700余元;如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任意一期款项,申请人有权对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案例四
被申请人李某某(化名)、张某(化名)因未按期偿还房屋贷款,与申请人甘肃礼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申请人申请调解,在进驻中心律师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被申请人李某某、张某承诺,分期向申请人甘肃礼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截止2025年10月20日的贷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31100余元,并继续偿还2025年10月21日后的贷款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例五
被申请人杨某某(化名)因未按约定履行房屋贷款还款义务,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县支行申请调解。在进驻中心律师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申请人杨某某于2026年1月4日已向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礼县支行偿还逾期贷款本息1000余元;被申请人杨某某承诺自2026年2月起,按《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的规定,继续按期向申请人偿还剩余贷款本息。
下一步,礼县综治中心将深入落实县委“六抓六强六建”发展思路,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与主动创稳工作,聚焦金融、民生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不断完善多元调解体系,强化部门协同、专业支撑、基层联动,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处置,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稳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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